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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搬运】放弃 by 洛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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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鲁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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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6 14:35: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贴吧作者ID:洛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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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7-6 14:35:09 | 显示全部楼层
A Side


他是一个臭小鬼。

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初生之犊不畏虎的臭小鬼。

这就是他对他的第一个印象。

娇小的个子却有着比天更高的傲气,口出狂言要挑战自己,唇角嚣张狂妄地上扬,关于这小鬼的事他是有所耳闻,毕竟能成为青学第一个一年级正选校队、漂亮地在地区比赛胜出及后其它比赛展示傲人的实力,足以为这次全国大赛值得关注的超级新星,其事迹不流入各校才怪——即使他有这个实力,当时他也只觉得这个小鬼很欠修理。

还有,他有一双很亮的金瞳。

从小在他身边都是条件出众的俊男美女,宠坏了他,养成极挑剔的眼光,然而在这近乎苛刻的审美观下,他仍不得不赞这小鬼拥有一双漂亮的眼瞳。这种金泽很纯净澄澈,就像最上等的琉珀般,眼角微挑,像猫儿一样,而他自信地直视着他,不闪缩也不退让,霎时他觉得这一双眼在阳光底下着实是灿烂绚丽得过份,不管这小鬼有多人讨厌,这一双自信无畏、炯炯有神的金瞳绝对令人欣赏,并且深深地烙在心底某一处。

结论,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初生之犊不畏虎却拥有一双漂亮金瞳的臭小鬼。

当然,他没想到日后会和这小鬼有比赛以外的牵扯。

更加没想到自己会喜欢上这个小鬼。

而且还是出乎意料之外的喜欢,由于世界太多诱惑,自己身条件太好,向来懂得善待自己、懂得享受生活的他并非一个怎样专情的人,但今次他却尝到什么叫心动的滋味,也尝到真真正正地陷进一场恋爱中的感觉。

这个小鬼绝不是什么好脾气的小鬼,如同第一个印象,这个小鬼很骄傲很嚣张很自信,同时很任性很倔强很我行我素,受软不受硬的典型,你强硬时他更倔强——一只猫咪,喜欢时和你玩,不喜欢时不甩你,最爱伸出利爪抓人,但它绝对不会认错,摇着尾巴以猫眼斜睨着对方,挑衅的本事它最强。

这种乳臭未干的小鬼,向来不会列入他考虑的名单之内,偏偏他就是喜欢上他。

很喜欢很喜欢,喜欢到无法自控也无法形容。

他想,可能是他追求手冢第N次失败的那个黄昏,余晖斜照,天际铺满紫橘色的晚霞,这是一个再寻常不过的黄昏,而这个黄昏他却因追求的失败而感到沮丧——无可否认,这座冰山真是太难缠,再接再厉之前不免有几份泄气——这个臭小鬼就在他身边,陪他走过这条略感沮丧的路。

他们只是在校门遇到,或许是顺路,所以他们就一同地走。

他没说过任何话,一路上默默无言。

唯一一句话,那小鬼说:「猴子大山王,真的喜欢,明天再来吧。」

那一刻,他心悸了,那张浸淫在夕晖下的略带稚气却不失清秀可爱的脸庞,像有种不知明的魔力吸引着他的视线,再也移不开,直至到他不耐烦地表示不满,他才勉强收回视线。

然而,视线可以收回,那种心悸却不能收回来。

没有手冢在比赛时那种强烈的震撼,但莫名其妙的是他对手冢的那种执着却渐渐消散,心里想着的只是那个讨人厌的小鬼,那天他陪他走过的那段寂默的短短路程。

于是乎,他改为追求他。

这一次他是很认真地去追求,并且很认真地去谈一次恋爱,与过去那些雾水姻缘对比下,他才明白这才是真正的喜欢,或许自己在感情方面的经验并不比这小鬼高多少,头一回他发现自己是很笨拙的,不想被讨厌所以不断地讨好他,像个孩子般等待最重视的人的赞美与奖励,不懂得要如何表达自己的心意,为了他而懂得什么叫妒忌,因为妒忌所以做了很多蠢事出来——全部都是他教他的。

虽然,这样的自己真的很蠢,但和他一起却蠢得很甜蜜。

只是,他们的恋情,就如黄昏一样,美丽却短暂,深沈的黑夜渐渐迫近,在不知不觉间将美丽的黄昏吞噬不留半点痕迹,他们不必面对黑夜,却要面对现实,他们不是童话故事里的王子与公主,没有当他们在一起后便幸福地生活下去并写上「完」此字眼的这一套,现实就是现实,往往是让摧残得梦破碎不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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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2005-12-1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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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卡鲁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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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要面对自己的前程问题。

他要为成为家族企业承继人而努力。

他要为成为职业网球员而奋斗。

他们还有家庭的层面要顾及,他的家族不会容许同性恋这种丑闻让名声冒上污点,他不愿让他所爱的家人伤心难过,而他们可能还是太小,没有足够的勇气去面对这会颠覆他们的世界的现实问题,尽管他和他都是个高傲好胜的人,有着挑战困难的精神,有着越挫越勇的心,但在这一刻,他们都却步了。

同样是一个黄昏,正如那个让他心动的黄昏般美丽,他们分手了。

他想,他和他一样不舍,一样哀伤。

他勉强扯开一抺笑,以他自认为最轻快自在的语气道:「也没什么大不了,我们都没有在相爱,对不对?」

他似楞了楞,随即和他一样,扯起开一抺笑,用着同样轻快自在的语气道:「不就是?我们根本没有在相爱。」

——其实真是很可笑,他们以为自己做得很自然、做得很完美,但就算自己看不到自己的笑容,只是看到对方的笑容,就可以知道自己做得是何其牵强,嘴上大家说没有在相爱,不过是言不由衷的谎言。

他们都在说谎,扯一个大家都觉可笑的谎言。

他们是在自欺欺人,因为他们需要一个理由让他们不为分手而痛苦。

——我们没有在相爱,这就是他们的理由。



E Side


曾经,他恋爱了。

对象一个极度自恋的家伙。

一个极度自恋还要是同性的家伙。

一个打死他也不相信自己会和他交往的家伙。

那人是猴子山大王与孔雀的混合体,有猴子山大王的大王模样,也有开屏四处炫耀自己的孔雀特质。尽管看他不顺眼,不过他不否认他有这种资格,一个出身世家的大少爷,除家世显赫外,外貌头脑皆优秀出色,还打得一手好网球——对于眼里只有网球与猫咪的他来说,网球才是他关注的地方。

当初听别人说冰帝的部长多厉害,他不以为然,直至他亲眼目睹他与部长在关东大会上的对决,他才相信这个欠修理的自恋狂——真的是有这个条件。他的球技很好,很好,与部长同级,足以引起他的兴趣,引起他的热血——一个很有挑战性的对手,将他的自恋嘴脸给打垮,肯定会很有趣。

仅此如此。

对这家伙他除了想打败他,便别无他意。

网球也是他们唯一的牵连。

个性南辕北辙,背景没有瓜葛的两人,也不可能有再多的牵连。

然而,世事就是毫无道理可言。

两个理应没什么可能的人,竟然可以牵扯在一起,可以产生了名唤「爱情」的化学作用,从相看两相厌,只想将对方傲慢的嘴脸给撕下,变到大家可以和平共处,享受两人一起称不上多浪漫却和谐宁馨的气氛,变到大家可以互相依偎,享受被对方体温温暧的感觉;变到大家可以接吻,享受口舌交缠的缠绵欢快;变到大家可以爱抚对方,享受身体缱绻难舍的亲密。

一切,他想也没想过。

他不歧视同性恋,因为在父母自由政策教育下,培育出他「自己的决定就要自己负责」的待人处事态度,所以当初知道这家伙追求部长时,他震憾后只是耸耸肩,继续做个冷眼旁观的旁观者,渐渐地或多或少因他的执着感到诧异,花花公子的执着是难得一见,电视剧也有教的。

但不歧视,不等于他是个同性恋,不等于他接受同性的纠缠——更正,就算是异性,他也不喜欢被其纠缠,太烦了,他不喜欢麻烦,还是网球比较好玩,卡鲁宾比较可爱,没有这种人际关系那么复杂。情情爱爱,对他来说还是太遥远,那就等他长大后才算。现在,继续打球,继续逗猫,日子也很好。

只是,打球逗猫的生活,现在却似少了什么,不再能满足他。

这个当初看不顺眼的家伙,意外顺了眼。他们仍会吵架,他们仍会斗气,他们仍会冷战,但他们会不知谁先打破彼此筑起的墙,再走在一起。明明大家性格不合,却能这样持续下去,甚至喜欢上和他一起的时光,偶然吵架,更多的是快乐,快乐淹没了他,令他沈溺其中,不想离开。

那时候,其实他还未懂什么叫「爱情」,一切都是懵懵懂懂,知道这叫谈恋爱,知道自己喜欢他,就算是做爱也不讨厌,这是到了以后,年岁增长后,人生阅历增加后,他才懂得当年那种缠绵温馨,当年那种想要和他一起更久的心情,原来就是「爱情」,当年他们分手时候那种痛,原来也是「爱情」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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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5-12-13 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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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爱情,来得太早。

他那时太年轻,对感情还是一知半解,只知道大家一起快乐,大家分开有点惆怅、有点期待下次的见面,大家决定要断绝彼此情丝时感到哀伤、感到难过、感到痛苦,心像被人捣成一团,再不复原状——这全部都是爱情。

这份禁忌的关系,他不懂如何处理,他彷徨畏惧关系曝光后会令他的世界天崩地裂——是的,他未勇敢到可以在这关口也勇往直前,所以他犹豫了。

他也是,他也太年轻,他也彷徨畏惧,他也犹豫了。

所以,爱情就在他们犹豫之际溜走了。

那是一个黄昏。

他们甚至还说着可笑的谎话,大家都在自欺欺人,欺骗自己不用为分手而痛苦,可以欺骗自己一切也没发生过,然后回到未曾开始前的轨道,继续在他们原来的轨道行为。由分手到今时今日,想起那段快乐的过往,初恋难忘,心仍隐隐作疼,心更感到孤独空洞,那时候,他便会再用那个可笑的谎言,安抚自己——

我们没有在相爱。

对,没有相爱过,就不应该存在痛苦。

时间匆匆在指尖溜过,就像当年的爱情,溜走了,就没回来。十年人事,桃花依旧,但已物是人非,在浪漫古老的香榭大道上,他们重遇了。十年来第一次重遇,乍见熟悉的面孔又是如此陌生,橘红的金光下,时光在彼此眼神交接的刹那倒流,停在那些他们曾一起走过的黄昏。

酸涩在心里如水波般漾开,有点艰涩地开口打招呼,客气地寒暄,客气地请彼此往附近的咖啡店,各自点了杯咖啡聚旧。

「想不到你会喝咖啡。」

「长大了嘛,总不能时时刻刻喝芬达。」

芬达仍是他的最爱,但芬达不是他的唯一。略带涩味的咖啡滑入喉间,温热的细滑暖了他的嘴、他的食道、他的胃,咖啡独有的味道久留在口齿间,不同葡萄味的芬达般甜腻,这是一种大人成熟的口味,像尝到人生里的苦涩之处,却细细地品尝,将之化为自己的练历,丰富自己的人生。

像爱情冷掉的冷涩,吞进肚中。

「呐。」搅着还热的咖啡,白烟轻袅,模糊了那张仍跟记忆中华丽优雅尊贵的俊美脸庞,他问:「我们从来没有在相爱过吧?」

那张模糊了的俊脸像微变了色,然后微笑,「是的,我们从来没有在相爱过。」

他也笑,「对,我们没有在相爱。」

他们的话,没有当年的言不由衷;他们的笑,没有当年的牵强难看——

他们没有在相爱,没有。

触及那段过往,他们都是这样跟自己说。



Eventually


时光溜走了,不再回来。

爱情溜走了,也不会再回来。

这不是一个童话,所以故事中的两位主角,不会在故事完结束时再续前缘,以童话那「从此以后,他们便会快快乐乐地一起」这类的话作结,而他们的故事更不会在十年后的他们重遇那时结束,而是会伸延至他们离开这世界的那一刻。

他们当年太年轻,不懂得如何处理他们的爱情,彷徨如何去面对他们的爱情,畏惧失去自己原来的世界,害怕大家因此受到伤害,最后只会互相伤害。

犹豫,然后——放弃。

自己选择先放弃,就没有抱怨失去爱情的权利。

爱情早已在他们放弃时埋葬于十年前的那个黄昏。

他们仍嘴硬说——我们没有在相爱。

十年前,十年后,或更多个十年后,他们面对这一段爱情,也只会这样嘴硬的说。当初选择这样嘴硬地欺骗自己欺骗对方,干脆地就这样自欺欺人一辈子——既然没相爱,就不会有痛苦,就可以继续自己原有的轨道,生活下去。

——高傲的他们怕输不起的谎话,也是唯一能抚慰他们面对这段爱情的痛的方法。


This is the end of their story.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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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鲁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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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 09:07: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有些人有些事一旦错过了就是一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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