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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结] 【搬运】『菊越』 念白 BY 海音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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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鲁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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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22:29: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贴吧作者ID:海音の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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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1-6-21 22:29:4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到小不点了。


法国的机场,满大厅的熙熙攘攘,半透明的拱形天花板,四周镶嵌着象牙玉般的花型装饰物,乍一眼如同怒放的玫瑰,无色却热烈,正如这地方嘈杂却难掩高雅。


来来往往的行人,属于这里的,不属于这里的,都染上了一点这个国家所特有的优越与傲气,皮鞋或高跟鞋交错奏鸣,落在大理石光硬的地面上略显招摇,这里的人行走都如同迈着舞步。他们穿着各式各样的品牌,拖着花纹各异的旅行箱,鲜衣华荣。我站在大厅中央,慢悠悠地向出口踱去,暗暗思忖接下来的行程。


一群金发碧眼长腿细腰的妞从我面前经过,应该都是女学生,却已经妆容精致,低胸短裙,我扶了扶墨镜,低低吹了声口哨,走在最后面的那个身着豹纹吊带衫的女孩大约是听到了,也不恼,转过头朝我抛了个媚眼,浓浓的烟熏妆倒是把她衬得很白,金色的眼影厚厚一层,明晃晃地闪着,活脱脱一小野豹。啧啧,瞧瞧,法国美女奔放浪漫,真的不是说说而已。
然后,就当我视线从小野豹身上收回,重新面对前方时,我看到了他。
我之前天真的相信,遇到他时的场景应该会矫情得如言情小说一般:天地万物都失去色彩,唯有他的身影成为永恒;身旁的喧嚣霎时沉寂,唯有他的呼吸在我耳边起伏。


但事实是,我透过墨镜,这个原本深色的世界却瞬间斑斓起来,我不仅看到了五颜六色的肤种,五彩缤纷的服饰在我与他之间川流不息往来不宁;而连之前没在意的,身后那对情侣湿吻时的吮吸声,机场便利店中讨价还价的轻微争执声,远处母亲教导小孩的训话声……高的低的,粗的细的,法语德语缅甸语,全机场的声音仿佛都凝成一根线,从我的耳朵穿过然后塞进大脑,刺得我脑子生疼。


更奇怪的是,我明明看到了他,却看不清他在做什么,我听到了全机场的嘈杂,却偏偏捉不住他的吐息。


我之前更天真的相信,我一把年纪年近二八,已经万花丛中过,片叶多多少少沾了一点,在成片的牡丹花下摸打滚爬,不风流却也不薄情,男男女女的心思已揣摩二三,好歹算半个爱情专家,整一成熟男人。声色犬马风流韵事了然于心,无论对象是谁,只要我愿意必能淡然如水波澜不惊。


我一直这么相信着,因为我的确做到了,虽然是过去式。我曾经的的确确做到了,在形形色色的红男绿女前,风雨不动稳如泰山。


但这一次,仅仅是这远远的一眼,我几年修行彻底破功。
我发现我的手在颤抖,很轻微但不可抑制,全身被一股电流通过一般,开始发热,手掌莫名其妙开始出汗,在旅行箱的把杆上留下湿润的掌印,纹路分明。心跳加速得几乎要爆表,我下意识咬紧牙关,生怕一个不留神,心脏就从喉咙里蹦了出来。


太丢脸了。


但我看到了我的小不点。





我咽了口唾沫,开始向前走去,完全是出于一种无意识状态。


他坐在机场的休息椅上,双手举着一份巨大的《泰晤士报》,几乎挡住了整个上半身,他将报纸折叠过后放在膝头微微垂首,漫不经心地读着,英国的报纸倒是遍布全球。


我离他越来越近,心跳到反而渐渐平稳下来,真感谢我当时没有丧失思考能力,在离他座位近乎只有二十厘米之遥的时候,我装作很平常地拐了个弯,旅行箱的轮子因为调整不当发出微微刺耳的声响。


他似乎被那声响吵得有些不快,眉头微蹙。 然后,撑着下巴的手放了下来,抬起头来……


我倒吸口凉气……


他的视线从我的旅行箱到人打量了一番……
我已经平稳的心跳近乎近于停止状态……
他重新低下头去研究我看不懂的外国蚂蚁……
我的心跳又重新恢复正常……

别说现在我带戴着墨镜,顶着一头染过的杂草一样金发,黑色的T恤上是一个长有血盆大口的骷髅头,镶有铆钉的皮带串着破烂的牛仔裤;但就算现在我摘下墨镜,把头发重新褪回红色,换旅行箱里任意一件正常点的服装,站在他面前,他都不一定认得出我。


那个穿着青学网球服在球场上东蹦西跳的菊丸前辈才是他记忆中的那个人。


但我已经我回不去了。


我绕了个圈,在他身后的椅子上坐下,这种背靠背式的座椅很得我心,银色的金属制座椅盛着我的重量,微微往下一沉。
不得不说,小不点长得和那越前龙雅倒是越来越像,单看背影的话简直认不出来。我在电视上看过唯一一次小不点和越前龙雅同时出现,地点是在东京机场。世人皆知越前家有两个骄子,一个是商界精英,一个是网球王子。在像素不高的视频中,网球王子美国归来,行囊只有一个巨大的网球袋,随意得斜跨在肩上,比起年少时的嚣张气傲,现在更显得肆意不羁。商界精英的胞兄应该是来接他回家的,两人都戴着白色鸭舌帽,穿着朴素,毕竟他们在普通人中太过耀眼。屏幕上,他们皆是行色匆匆,明显不想被曝光,但还是被埋伏的狗仔抓了正着。


我一直都记得他们的背影,像,实在太像,甚至连跨步大小,摆手姿势都惊人得契合,同步到让我的心尖都有些微微发酸。


我打听过,俩兄弟的联系并不多,但有些情谊,或是情感,就是凭一个相同的姓氏就可以维系的,而且坚不可摧牢不可破。


恨我不生越前家。


恨我今生无法与他比肩同行。


我能听到小不点翻报纸的哗啦声,但我依旧心悸得厉害,也许是相隔太久,除此之外我无法捕捉到他任何气息。


我记得曾经在还在学校的时候,他离我十米远时,我就能感受到他的存在,准确的说是能感受到他的视线。每当他的目光驻留于我身上,我都会有一种身体发热,呼吸加速的感觉。哪怕我当时背对着他。


而且当时相隔数步,我也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那味道混杂了奶香,青草与阳光的芬芳。我喜欢把头埋在他的脖颈,用发摩挲他的皮肤。他在人前总是一脸无奈地神情,想要挣脱开我,但我只把他锢得更紧。


怀里是巨大的黑色双肩背包,装着各式的旅游用品,沉甸甸的,我把他想象成当年小不点的重量。


请原谅我的无可救药,我只有记忆这点东西值得缅怀。

我的目光常常无法遏制得往身后瞟去,也许是相隔太久,最熟悉的感觉也化为陌生,即使相距不盈尺,记忆中最为思念的芬芳奶香青草与阳光的味道也无法嗅到。不知是我嗅觉退化还是小不点已褪去青涩芬芳不再。


大约两者都有。


他是我生命中的一阵风,我怕他会突然消逝,只有看着,才有安全感。


帽子依旧是他的标志,只是因为休闲所以戴的松垮,墨色的发丝丝缕缕从帽子的边缘露出,让我忍不住想去把那些散乱的头发理顺,但手指颤微微的到了跟前,又倏然收了回去。


他没有认出我,我现在于他而言是个陌生人,被我这样的摇滚非主流的中二青年骚扰,估计待会一个外旋发球就砸我脸上了。


我注意到他的行李只有一个网球袋,深色的袋子斜倚在他的脚边。


他就是这样过于执着,直至今日都是如此,喜欢的,就是一辈子的事。


我曾有这样的一个恋人,真是幸福得连现在的我都要嫉妒。


可我却亲手推开了他。
我们是在读高中的时候在一起的,那时我每天都写日记,这是之前从未有过的习惯。


原因是,有天,教练恰巧安排我和小不点打练习赛,届时小不点已是高中网球界闻名的王子,球技卓越非凡。而我依旧与大石搭档,青学的黄金组合不曾改变,而且我敢说,若是现在再让我与大石对阵柳生和仁王,我们不一定,或一定不会输。


这次的练习赛是我人生中最酣畅的比赛之一,这是我第一次正式与小不点站在球场的两端,不是那种趣味的五球定胜负,是真正意义上的,对决。


这是我第一次真正感受到作为小不点的对手所承受的压力,他比国中时沉稳得多,球场上任何时候都气定神闲不急不躁,这是他初学会的心理战术,比赛未开始前就一直望着对手,嘴角挑起一抹淡淡的调笑,让对手心里毛毛的,而裁判一旦喊开始,就立刻敛去笑容进入状态,前后反差之大让对手摸不清套路。不过还好我熟悉他的这点小把戏。他笑时我也笑,他严肃时我也便严肃,以牙还牙以眼还眼。


小不点以他一贯的高傲球风,快准狠得把我逼入绝境,而他也并不轻松,我双打惯了,对于我的单打大家的了解少之又少,况且我一向不按常理出牌,球路多变,经过那么多训练,现在单说体力的话也不比谁差,忍足说我的网球乱七八糟的,但真正会乱的是对手,不是我,所以饶是小不点也有些吃力,中场休息的时候也笑不出来了。


我不是个好强的人,但在网球上,谁都别想教我让出一分。小不点也是如此。


最后一球,我把他诱到网前,想让他掉入陷阱,他却并不上当,漂亮的压线球让我失了最后一分。


我并不意外,本来也没有想过能赢,他是注定要站在巅峰的人,他的进步,不,是蜕变,让人惊讶得咋舌。只是不想让这个骄傲的后辈对我说MADAMADADANE,否则在这么多人面前我的脸挂不住,所以也不能让他赢得太容易,而且我也没有抱着必输无疑的心态,我说过,在网球上,我是很好强的。


后来,我们相互握手,小不点虽然有时候不太注重礼仪,但球品出奇的好。每次都不忘赛后的这个小细节。


少年墨绿色的发被汗水濡湿紧紧贴在颊边,衬在剧烈运动后微熏的脸上,仿佛夕阳下怒放的一朵墨梅,还有他那一向含着阳光的瞳,耀眼得简直让身后的夕阳黯然失色。


之后我们一起回家,在路上他以学长要照顾后辈的为由从我的零花钱中讹去了零钱去换冰激凌,小不点貌似也只在这时候把我当前辈。我假装哭丧着脸说明明是我输了他应该请我吃冰激凌好好慰劳我才对啊,话还没说完,就被小不点用一个甜筒封住了嘴巴,他举着另外一种口味的冰激凌说多谢款待,请你了。
我看着冰激凌简直哭笑不得,说这花的还是我的钱啊。


他故意扭过头,说前辈别这么小气!然后斜着睨了我一眼,琥珀色的眼中尽是得逞之后的狡黠,他舔着冰激凌,然后用舌头卷进口中,嘴角还留了些奶油,在阳光下亮晶晶的。


那一刻我突然很想吻他。


回家之后,我躺在床上,惊讶地发现小不点在球场上的一举一动我居然都记得,他捕球时的神态,他回击时的姿态,都如倒带重放一般在我脑海里重新上演。之前在球场上只顾着那颗柠檬色的小球,谁会去关注对面的那人呢,可我静下心来仔细回忆,竟然发现我都记得。


我又想起他舔冰激凌时的样子了,体内莫名一阵躁动。


完了,我意识到,我喜欢他。


发现了这点我并没有太惊讶,仿佛这是理所当然的。


菊丸英二,喜欢越前龙马。


那时候我真是单纯呵,没有所谓的彷徨失措,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后居然莫名其妙地开心,有个人叫越前龙马,我叫他小不点,他很可爱,我很喜欢他。同性怎么了,禁忌怎么了,那些世俗的东西都不能成为我不喜欢他的理由。


原因么……


因为他值得,值得菊丸英二的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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